公司取名是事关整个企业的将来进步运势和长期的一种进步,给公司取名必须要有我们的特点,同时,公司名字也是要着重好听、响亮、顺口和好记的,如此,才能让顾客在最短的时间内记住我们的公司名字,从面为企业的长远进步奠定好的基础!那下面名字网为大伙介绍,公司取名容易见到2大误区。
公司取名容易见到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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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谐音成语、错别字
有申报人申报“北京食全食美餐饮公司”和“北京精彩视界眼镜公司” 企业名字,被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1、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2、公共场合的设施用字;
3、招牌、广告用字;
4、企业事业组织名字;
5、在境内推销的产品的包装、说明。
申请人标新立异,采用谐音成语(原为:十全十美)或错别字(原为:世界)作为企业字号,期望通过意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却不知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极易造成汉语言文字采用的混乱,容易对公众产生误解和不好的影响。
二、“拍房”、“歧黄”——明示、暗示均无效
有申请人申报“拍房(北京)科技公司”和“北京全净通歧黄健身会所”企业名字。申请人将“拍房”作为企业字号,具体讲解为拍卖房屋。
无论是房产开发经营还是房产中介服务均属国民经济行业中的房产业,超越了企业申请名字中科技行业的经营范围。
因此,依据《企业名字登记管理推行方法》第十八条:“企业名字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生意”之规定,员工对此类名字予以驳回。
“歧黄”的典故是相传歧伯和黄帝为中医鼻祖,后世以“歧黄”借指中医医术。
“歧黄”所暗示的中医之意超越了健身行业的经营范围,依据此条款和《企业名字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据其主管生意,根据国家行业分类准则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字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征”之规定,员工对该名字予以驳回。